高血壓,可以女廁拍照免罰了?
今日,一個“大爺女廁拍女生如廁照片被抓后因基礎病釋放”話題登上熱搜,當事女孩稱,6月23日下午7:00左右,我在北京市芍藥居太陽宮公園人工湖附近的女廁所內,被一個一身黑衣服的老頭偷拍了…”隨后警方對老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但因老人有基礎病只進行了口頭教育后釋放。
隨后,網友表示不服,難道一個三高,就可以赦免一群人,啥時候高血壓成了逍遙法外的理由了,現在精神病都不用了,高血壓就可以免罰了?
當事女孩說,“在他手機里當場查獲的拍攝我的隱私照片,我也有拍到他的樣子,年齡68歲,吉林長春人,所以真的算證據確鑿。
“當天晚上,老頭就被抓了。警察給他定罪是拘留五天,但是移送拘留所的時候,因為他年紀大有基礎病,拘留所不收,所以直接口頭教育以后釋放了,也沒罰錢。
“警察其實也很生氣,但是他們也沒辦法。”
高血壓,可以女廁拍照事情經過
我進去女廁所關上門后不到三秒鐘,就聽見外面有人進來,在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中,我聽見兩聲拍照的聲音。 拍照的聲音結束后,廁所瞬間變得異常安靜,你明知道外面有人,但是連呼吸聲都聽不見空氣都凝固了的那種安靜。 我感覺不妙腦子里閃過“有人偷拍”這個年頭,便打開相機想確認一下自己的猜想,結果就和那個老頭對上眼了。
我看見他的時候他趴在我面前女廁所內的地上,頭貼著地瞇著眼睛抿著嘴好像在笑。 發現我拍他的那瞬間,他跳起來就跑,我也立馬拉開門去追他,當時就只有一個念頭,我一定要抓到他!
抓到他的時候,開始向我們談私了“給你500行不行,給你1000”。 見我不松手,他說“我給你10000我把手機都給你,你放我走吧”。
我們和警方約定在公園西門處匯合,在去公園西門的路上,他仍在不停的對我進行恐嚇嘲諷,他說他年紀大了一身病,警察也管不了他,我抓著他也沒用,最多交500他就放出去了;他說我有錢不賺,把他送警察局我一分錢也撈不著;說等到了警察局,就告訴警察,是我請他拍的。 為了給自己打氣,也為了鎮壓住他。 我只要碰到跑步的路人,都會對著他們喊:看看這個老頭,趴在女廁所的地上偷拍偷窺,被我們抓住了。 我大聲喊了一路,直到把他交給警察。 隨后警察在他的作案手機里也發現了他剛才偷拍我的照片,現場將他抓捕,
6月25日上午,我的老公去警察局取行政處罰決定書,在公安大廳碰見了他。 經過了解,對他的行政處罰是拘留五日,但因其基礎病以及年紀原因拘留所不予收押,警察也沒辦法。他在接受口頭教育后已經被釋放。 在大廳里我老公問他“你不是被拘留了么,為什么站在這?”,他說他被拘留過了,沒有犯法。對這件事本身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歉意。 知道這個處理結果的我有些崩潰。
“甚至看見我們的時候,他還在笑。”
“我忘不了他笑著出來的樣子,我已經連著兩天沒有睡了,睡不著。”
女生腿還受了點傷,當時自己的腿還受了點傷,也不知道啥時候破的,“回來才發現裙子上都是血。”
當事人還提供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6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做出的。
決定書內容是:“6月23日19時許,XXX在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公園公共廁所內偷拍如廁,后被民警查獲。 以上事實由本人陳述和申辯、被侵害人陳述、物證等證據證實。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執行方式和期限:自2023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在朝陽區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民警說,“這個事情建議聯系朝陽分局的外宣部門,當事人如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向辦案民警和當地公安機關提出。”
我想網覺得,老人如果違法,在考慮處罰或刑罰后果的時候,會將年紀與身體狀況作為衡量因素之一,但絕對不會成為免于法律懲罰的擋箭牌。
很多人都比較好奇,老年人如果犯法,是不是都可以獲得從輕處罰?
這里面其實模糊了兩組概念:違法與犯罪。
犯罪必違法,而違法未必犯罪。
違法主要指向一些程度較輕的行為,如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犯罪則是指違反我國刑法所規定的罪名。
一般的違法行為最多面臨治安拘留加罰款等處罰,而犯罪行為則會面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等嚴重后果。
如果老人觸犯的是刑律,則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所以,只有老人高于75周歲才能獲得刑法的區別對待。
當然,如果是拘留后發現被拘留人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和其他嚴重疾病的,以及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就應當通知原裁決機關另行處理。
試想,哪個機構敢容留一身基礎病或嚴重疾病的違法者呢?
當事人女孩從自身立場出發,也沒有錯。
但法律跟社會總在尋找一種平衡的秩序,不令被侵權人過度遭受權利侵犯,也避免因為對侵權人實施處罰行為而超限度地影響其合法的人身利益。